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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研究】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
2009年以来,中央财政一直采取对消费者给予购置补贴的方式,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,并伴随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退坡,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也适当退坡。截至2020年7月份,我国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7200辆,建成加氢站约80座,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。
2020年4月23日,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《四部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》,调整补贴方式,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。2020年9月16日,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《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》,五部门将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,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。示范期暂定为四年。示范期间,五部门将采取“以奖代补”方式,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。奖励资金由地方和企业统筹用于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,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,以及新车型、新技术的示范应用等,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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